******有限公司年产热固性粉末涂料2300吨、灯饰面板10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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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热固性粉末涂料 2300 吨、灯饰面板 100 万个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址山镇龙翔路 8 号之十六,中心坐标为112°45′27.957″e,22°31′9.198″n。主要从事热固性粉末涂料的生产和灯饰面板的加工,年生产热固性粉末涂料 2300 吨、灯饰面板 100 万个。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①投料混料、研磨筛分、成品混合和包装工序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②挤出、固化、天然气燃烧工序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4-2019)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两者较严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中表 2 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和《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江环函(2020) 22 号)中要求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③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新扩改建二级限值要求。 ④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4-2019)表 b.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中两者较严值。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排入市政管网,纳入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较严值后,经排水渠汇入新桥水。 冷却水定期更换,更换后经市政排污管网排入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合理布置厂区,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音等处理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固废: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