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年产电喷节气阀本体系列18万套、电喷进气管系列16万套、驱动盘系列12万套、其它摩托车零配件25万件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有限公司年产电喷节气阀本体系列18万套、电喷进气管系列16万套、驱动盘系列12万套、其它摩托车零配件25万件新建项目位于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香雁湖村委会螺山、龟山厂房F栋东南角1-7卡(东经112°49′58.765″,北纬22°13′45.053″),项目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项目通过熔化、压铸、抛丸、机加工等工艺生产摩托车零部件及零配件,设计年生产规模为:电喷节气阀本体系列18万套、电喷进气管系列16万套、驱动盘系列12万套、其它摩托车零配件25万件。于2024年5月16日经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审批同意建设(江台环审〔2024〕46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7月31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0月1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0- ******
电子邮箱:******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有限公司
2024年 07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