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90万套摩托车发动机马达小盖和视孔盖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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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90万套摩托车发动机马达小盖和视孔盖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开发区一区28号4座3栋9卡, 租用已建厂房从事摩托车发动机马达小盖及视孔盖的生产,年产90万套摩托车发动机马达小盖及视孔盖。项目占地面积约135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为熔化、压铸、去水口、机加工、喷砂、打磨等。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①项目脱模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②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鹤山市龙口三连预处理站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定期更换,交有资质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置单位处理;脱模剂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合理布置厂区设备位置,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