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ZJ-2023-004(招标文件编号:EPZJ-2023-004)
******电视台)光电网络器材(通信光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东东路7号B7栋215室
中标(成交)金额:2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有限公司 | ******电视台)光电网络器材(通信光缆)服务 | 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并经过比较后向成交供应商分批次采购产品,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订单后20个日历日内须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负责技术支持,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 (1)响应人应当按照供应服务合同要求及时供货以及提供产品运输、装卸、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安装除外,即不需要负责安装) (2)响应人成交后所交付的产品应当与供应服务合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相一致。 (3)响应人应可接受采购人到生产或销售现场进行检查或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4)响应人成交后对所提供的产品应当实行保修,保修期为验收后的24个月。保修期内有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响应人应当在接到用户单位的服务要求后12小时内上门服务,24小时内解决问题。 (5)响应人应当提供保修期以后的维修办法及维修报价。 (6)响应人可通过电话(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或书面方式解答产品使用方面的疑问,必要时派驻技术人员专门服务。在保修期内对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及维修要求应立即响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到达现场后12小时内解决问题;响应人若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在24小时内免费更换故障的部件或设备。 | 24个月(服务期限的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以国家、省和市现行相关规范为验收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毅存,陈英龙,孙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发改委的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不足7500元,按75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包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电视台)
地址:恩平市冯如广场广播电视大楼
联系方式:郑武才0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恩平市燕华广场E区3号之三
联系方式:郑工******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武才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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