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为全面推进绿美江门建设提供有力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法治工作走深走实。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根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中学习研讨7次,局主要领导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1场,局党组成员共下基层宣传宣讲调研100余次,为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明确了前进方向和根本遵循。二是强化牵头抓总,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通过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报告,对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部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法治思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著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14部法律法规纳入每季度学习计划,强化领导班子依法决策能力。三是强化队伍锤炼,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入心入脑。制定实施《江门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2024年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和学考活动工作方案》,将******法治思想著作、党内法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等35部著作和法律法规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切实提升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主责主业,全面优化政府职能,以高水平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依法精准科学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10月,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8.2%,同比改善0.4个百分点,15个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制修规范性文件《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观察期工作制度(试行)》《江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订)》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内部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对由我局牵头制定实施的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更新发布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并结合实际启动《江门市生态环境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修订工作。依法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认真做好决策文件《江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期调研、起草等工作。三是持续实施环评“放管服”改革。深化环评豁免、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改革举措,1-10月,全市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2个,豁免环评项目138个,简化环评编制内容项目11个,完成85个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细致评估44批次132个招商项目,全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把关作用。1-10月,内部法制机构及外聘法律顾问共对我局138件次行政管理事项提出法律专业意见,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把着力解决人民急难愁盼问题作为行政执法的核心和重点。1-10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6545宗,同期相比减少3.48%,办结率100%。全市没有发生重大涉环保“邻避”问题群体性事件。二是大力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4年以来,通过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超过3200条。严格执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制度,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许可、检查、处罚、强制案卷评查,共抽评案卷423份,并对评查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增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1-10月,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94宗(处罚款3750.57万元),查封扣押决定14宗,限产停产3宗,移送行政拘留12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7宗,每宗案件皆做到事实清楚,程序正当,适用法律准确。今年5月,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部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结果的通报,我市案卷评查抽查平均为95.25分,成绩突出,得到省的肯定。三是规范实施审慎包容监管机制。实施企业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将污染排放量少、涉及重点领域且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的50家次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探索利用非现场执法方式进行检查,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推行“首违不罚”“道歉从轻”,实施《江门市生态环境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和违法企业公开道歉从轻处罚制度,1-10月,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实施不予行政处罚91宗,实施公开道歉从轻处罚案件110宗,减免处罚金额842.9万元,有效推动违法企业主动及时改正,促进平稳健康发展。率先设立“执法观察期”,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印发实施《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观察期工作制度(试行)》,对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等主体,在其违反生态环境行政管理秩序后给予一定的执法观察期,引导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改正后依法不予处罚。四是开展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江门市生态环境系统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生态环境部门适用自由裁量权、不予处罚以及道歉从轻处罚案件开展专项检查。五是******法院联合发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同时依托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结合排污许可证核发、零散工业废水管理、生猪养殖整治等重要工作,多形式开展法律宣贯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依法保护环境。
(四)强化制约与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以司法监督、人民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为重要抓手,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宗、行政诉讼案件16宗,依法答辩答复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皆为100%,无败诉的行政应诉案件。二是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配合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江门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职责。2024年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7件,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回顾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现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和深入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局限于读法律、讲条例的基础层面,未能充分掌握和灵活运用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配套制度、政策文件等,未能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迅速应对复杂多变的新情形、新问题。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日常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等过程中,发现有个别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瑕疵,合法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仍需持续发力。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措施的认知度、把握度及认可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企业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各项工作。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文件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生态环境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纵深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强化环境资源要素保障,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优化执法方式,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及应用,常态化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制度,加大帮扶指导力度,支持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四是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力度,灵活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促使建设美丽江门成为全民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