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4万立方米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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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4万立方米机制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鹤山市沙坪杰洲工业区,占地面积2860m2,年产4万立方米机制砂。项目主要工艺为给料、破碎、分筛、洗砂、脱水。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源包括投料粉尘、分筛粉尘、破碎粉尘、堆场扬尘、皮带传输扬尘、物料运输扬尘以及机动车尾气;其中物料运输扬尘通过“运输车篷盖密闭运输+运输道路和场地硬底化+洒水抑尘”进行处理;堆场扬尘采用“硬底化+抑尘网全覆盖+洒水抑尘”进行处理;投料、分筛和破碎粉尘通过“三面围蔽+洒水”进行处理;皮带传输粉尘通过“全封闭皮带输送机+落料处设置溜管”抑尘处理;处理后全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②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场地清洗,不排放;生产废水包括洗砂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等,洗砂废水和洗车废水经自建洗砂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收集后泵入自建洗砂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回用于场地清洗和喷淋洒水抑尘,其余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外排。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合理布置厂区,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音等处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