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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年产水龙头120万套、燃气灶配件350万件、塑料制品455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有限公司年产水龙头120万套、燃气灶配件350万件、塑料制品455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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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水龙头120万套、燃气灶配件350万件、塑料制品455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址山镇东溪飞机场开发区,占地10843.36㎡,年产水龙头120万套、燃气灶配件350万件、塑料制品455吨。主要原料为紫铜、铅锭、锌锭、铝锭、不锈钢、覆膜砂、水性脱模剂、abs、ppa、色母等。主要生产工艺为混砂、制芯、熔化、浇注、引铸、机加工、铜糠清洗、打磨抛光、注塑等。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生活污水(135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熔化炉、注塑机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龙头试水废水(26.4t/a)、浇注废水(10t/a)密闭桶装暂存于零散废水暂存处内,定期交由零散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单位收集处理;铜糠清洗废水部分回用于乳化液稀释,其余(4t/a)的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厂房一的合金熔化炉熔化废气(颗粒物、铅)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铜锭熔化、浇注废气(颗粒物、铅、vocs)、制芯废气(vocs、甲醛、酚类、臭气浓度)处理后合并经排气筒排放;厂房二的铜锭熔化、浇注废气(颗粒物、铅、vocs)、制芯废气(vocs、甲醛、酚类、臭气浓度)处理后合并经排气筒排放,其中有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tvo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酚类、甲醛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铅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金属熔炼炉二级排放标准。熔化、浇注、制芯、落砂、砂带抛光、打磨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排放限值。热锻压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nox)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在tvoc发布国家监测方法标准前,按非甲烷总烃标准执行)。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乙醛)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