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有关单位:
为强化耕地质量监管,确保科学规范地开展我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前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工作职责
(一)参与江门市及各县(市、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为建立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机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二)承担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验、市级验收中的现场踏勘、调查评价、报告编制等工作。
(三)参与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监督检查、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四)承担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其他相关工作。
二、人选条件
(一)身体健康,可进行田间勘察活动,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推荐专业范围主要为:土壤学、土地资源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工程、农田水利工程、耕地质量、自然地理学、环境工程、植物营养学、土地整治、地理信息、土壤检测等相关专业。
(三)从事耕地质量相关工作2年(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参加过省级及以上专题技术培训和考核,并考核通过。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自愿填写《江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江门市农林横路1号708室),******。
(二)我局将对推荐材料进行再次审核,通过后纳入专家库,市级专家库入库结果将反馈给申请人所在单位。
(三)后续有相关符合条件人员可不定期向我局推荐,审核通过后入专家库。如上级政策对专家库人员要求有调整的,我市将根据调整结果核减不符合新规定的专家库人员。
联系人:钟林芳 联系电话:0750-******。
附件:江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农村局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