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和江门市环境环保局《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现将《台山市大江镇高关鞋材加工厂年产复合鞋材20.5万米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台山市大江镇高关鞋材加工厂年产复合鞋材20.5万米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台山市大江镇高关鞋材加工厂
建设地点:台山市大江镇公益茂和工业区3-4号之十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电话:0750-******),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