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研磨器 120 万支、摩托车配件 60 万件新建项目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金镜工业区 33 号厂房
建设内容:年产研磨器 120 万支、摩托车配件 60 万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号至2024年4月28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小姐 邮箱地址:******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我单位或我单位委托的环保机构,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