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天然油脂基绿色表面活性剂扩建项目环******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天然油脂基绿色表面活性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邮编:5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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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天然油脂基绿色表面活性剂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大交口、交马坪(土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产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CAB)2.5万吨、椰油酰胺丙基氧化胺(CAO)0.5万吨、椰子油脂肪酸二乙醇酰胺(产品6501)2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扩建项目废水依托现有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预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的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江门市新会古井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CAB生产线废气主要为氯乙酸粉尘、氯乙酸酸雾有机废气、反应釜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 25m 高排气筒排放;CAO、产品6501生产线废气主要为反应釜、反应罐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 25m 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室内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资质回收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经过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依托现有项目事故应急池,容积为3856 m3。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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