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克拉管4200吨、钢丝网骨架复合管28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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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克拉管4200吨、钢丝网骨架复合管2800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桃源镇建桃工业区自编168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位于鹤山市桃源镇建桃工业区自编168号,项目占地面积12468.24平方米,年产克拉管4200吨、钢丝网骨架复合管2800吨。主要工艺为混料、投料、挤出成型、包覆、融合缠绕、打码、切割、封口等。项目所用塑料粒均为新料,不得使用废塑料及再生料作原材料。破碎工序仅限处理本项目所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的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O2、NOx、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江环函[2020]22号)要求的两者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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